2025宁波海曙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

根据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甬政发〔2007〕109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〈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〉的意见》(甬人社发〔2012〕180号)的有关规定,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、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,通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。

二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无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。

2.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。

3.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,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任职资格、职业资格等要求。

4.面向应届生的岗位指:国内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;国(境)外高校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(境)外留学归国(境)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。

 

点击查看详细内容

© 版权声明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