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桐政发〔2024〕9号)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桐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员2名,具体岗位、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《桐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》(附件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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