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,根据《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(长委办发〔2024〕3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2025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。
(三)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(1989年6月26日至2007年7月2日期间出生),部分招聘岗位另有具体年龄限定的,详见《附件》。
(四)长兴县生源(生源地是指经高考、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)或长兴县户籍(以2025年7月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),部分招聘岗位另有具体户籍限定的,详见《附件》。
(五)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六)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。可报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《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》进行审定,并负责具体解释。
(七)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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